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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台灣社會越來越開放
夜店文化也越來越流行
而撿屍這檔子事似乎也逐漸被社會所接受
台北信義區那條夜店林立的道路甚至被稱為陰屍路
媒體上因撿屍觸犯法律被起訴判刑的新聞比比皆是
其實基本原則就是看有無違反女方意願
或許女的在五六分醉時(俗稱半屍)就合意跟男的出去開房間
那就是俗稱的一夜情,基本上是沒事的
若女生已經喝到爛醉不醒人事(就是全屍)被扛出去上了
那後續問題也就接踵而來
今天你如果長的跟金城武或李敏鎬一樣帥
女方應該不會追究(可能還會愛上你)
但如果女方感覺被性侵報警,日後就是漫長司法程序
大家可別忘了宗瑞哥血淋淋的教訓
以下分享一些跟夜店撿屍有關的圖影片
不知有過此經驗的大大要來讚聲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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