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後由 小人可 於 20-3-20 20:25 編輯
說實在的,小弟真的很討厭偷拍的人,曾經也為了VIP區有人偷拍發帖而和校方槓上,單純吃魚喝茶不好嗎?很多妹被生活所逼,不然誰願意跟ㄧ個又ㄧ個陌生人做呢?偷拍...真的會毀掉ㄧ個人,為何偷拍的人自己不敢露臉呢?同理心吧!
抱歉,如果大大只是轉貼,那小弟對上述言論道歉,但如果真的是大大所拍,希望大大放過妹妹吧!不要為了自己的虛榮心去毀了一個人,至少也把臉遮掉....
在網路上散布,無營利行為,但已觸犯刑法第315-1條之妨害秘密罪,同時也涉嫌刑法第235條規定之妨礙風化罪與第309條之公然悔辱罪
妨害秘密罪
中華民國刑法第 315-1 條
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:
一、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、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
二、無故以錄音、照相、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