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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土城分局警方本月初執行網路巡邏時,發現疑似媒介性交易之訊息,當天晚間7時許,
根據相關訊息前往取締,果真在土城中央路某汽車旅館查獲1名李姓女子(39歲)從事性交易,
警方發現李女雖年近40歲,但因身材高挑、纖細,每次性交易要價3萬元,警方將她帶回偵訊後,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裁罰。
警方表示,網頁內容主打18歲嫩妹、學生妹,刊登火辣照片攬客,警方根據相關訊息前往取締,
李女見上門的竟是警方,只好坦承以每次3萬元從事性交易,李女向警方表示,
本與男友在大陸定居,因遭男友拋棄才返台,平日兼職網路主播,
但因急需用錢才下海,從事性交易已近2個月,本想在存夠錢後就不做,沒想到先遭警方取締。
雖然李女自稱兼職網路主播,且每次性交易要價3萬元,不過網友對此說法似乎不買帳,
有網友表示:「3萬哦~~這個敢的程度跟pretty tight那位女王有得比」、
「台灣就是有這種人,隨意哄抬物價,最近才會什麼都變貴了。唉~~」還有更毒舌的網友說,
這樣的素質在基隆鐵路街大概1000元,但有人「佛心」認為,身材有保養好,「1500元可以接受。」
40歲賣3萬...在SOG一定被當黑店舉報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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